“這些,都是我‘壓箱底’的寶貝!”65歲的福建林農洪集體打開保險箱,一塊紅布包裹著結婚証、房產証,還有三個“小本本”。
第一本是林權証。時間回到1994年,因為看好木材市場行情,洪集體選擇回老家福建省三明市沙縣(現沙縣區)夏茂鎮梨樹村務林。此后,他又連續承包山場,必一运动入口但因為權屬不明、地界不清,常遇到糾紛。損失嚴重時,洪集體一度想過放棄。
習在福建工作時推動開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。2003年洪集體領到林權証那天,高興得“像過年”。
“有了林權証,吃下定心丸!”洪集體把山當田耕、把樹當菜種,還建起家庭林場,流轉外出務工村民的閑置林地。木材價格好的時候,一年毛收入超過100萬元。
扎下根的樹一天天成長,洪集體漸漸有了心事:流轉經營的那些林地,除了一紙合同,沒有任何權証,還是不敢放心投入經營。
10余年后,三明從分離承包經營權入手深化林改,充分保障經營權益。洪集體有了第二個“小本本”——林地經營權証,甩開膀子放心干。
憑著林地經營權証,洪集體陸續向銀行抵押貸款500萬元,仿野生種植鐵皮石斛和細葉青蔞藤,養跑山雞、黑豬,開林家樂。不砍樹照樣能致富,他的青錢柳家庭林場先后評上了區級、市級示范家庭林場。
林改激活群山,新問題又隨之而來:梨樹村不少村民外出營生,承包林地常年失管﹔留守的林農缺乏技術與管理經驗,林子質量提不起來。
2019年底,三明推動“林票制”改革,國有林場與村集體或林農合作經營林地,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。梨樹村以643畝杉木幼林入股,與沙縣官庄國有林場合作,村集體將70%的股權以林票的形式量化分給村民。洪集體一家四口,必一运动入口分到了面額1600元的林票。
“山林就是‘銀行’,林票能當‘鈔票’。”沙縣官庄國有林場原場長謝汝根給老洪算了一筆賬:場村合作經營后,每畝林地平均多產木材5立方米以上,到了主伐期,按現在的木材價格計算,老洪家的林票能值近8000元。
“拿著林票,就像手握原始股,不僅能分紅,還能交易兌現、質押、繼承。”去年,老洪就拿林票抵押貸款,緩解了自家造林、營林資金壓力。
“有了這林票,相當於給林子找了個靠譜的‘管家’。”梨樹村村委會副主任曹家其說,鄉親們都盼林子好,紛紛加入護林防火隊,一同參與林地管理。
受益的不僅是洪集體。至今,三明市已累計向當地林農發放了3.5萬本林權証,950萬畝山林有了產權。
山定權、人定心、樹生金。三個“小本本”助力林改春風吹綠叢山,見証“洪集體們”捧牢生態致富的“金飯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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